霍布斯

托马斯霍布斯(1588-1679)英国政治哲学家,一生一致处于英国内战之中,所以他的思想致力于推出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结束战争。

人是自然的产物,所以属于自然物体,但他又是人工物体即国家的创造者二号组成的材料,所以要认识国家,就必须先知道人的本性。

每个人为自己的利益斗争是自然的本性,但是如果人人都开始斗争,就会引发战争,危及到每个人的生命,这又违背了自身的利益。

人们为了达到自我保存的目的,便相互约定,把他们的自然权利转让出去,交付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,把大家的意志变成同一个意志。社会契约就是一种权力的转让。

国家的产生是通过人们相互之间订立的契约,把全部权力交付给一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会议而实现的。

霍布斯讲的是中央集权,只有通过集权才能组织好所有人的利益

洛克

洛克(1632-1704)英国“光荣革命”十七辉格党人的主要思想家。他推荐共和制、人民主权、三权分立。

洛克认为人们订立契约,建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,所以人们并不是像霍布斯所说的那样,将全部自然权利都交给专制的政府或君主,他们所放弃的唯一的自然权利只是维护自然法,惩罚犯罪者的执行权。

一个国家绝不能听任统治者凭其个人意志实行专制统治,必须指定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,统治者也只能根据法律进行统治。为了防止君主专制,洛克提出了政权分散、互相制约、三权分立的“分权”学说。

孟德斯鸠

孟德斯鸠(1689-1755)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

历史上有三种政体:共和、君主、专制。

共和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掌握了最搞权利的整体。
君主政体是由单独一个人执政,不过参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。
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,由单独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。

共和靠的是品德,在现代行不通。专制是恐怖,只有君主才能实现权利的集中,并通过三权分立防止权利滥用。

地理环境决定论:一般的社会规律或法则必须根据不同的社会实况,制定不同的体制。土壤、气候都会影响政体,因为如果你把人的属性看成自然属性,它就会受到自然的影响,自然具有决定性。

卢梭

卢梭(1712-1778)瑞士裔法国文学家、思想家,著名著作是《社会契约论》

公意是公共利益的代表,它是从作为个人意志的总和的“众意”中除掉相异部分而剩下的相同部分。任何不服从公意的,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,对卢梭来说,这就等于说“迫使他自由”。